我兒子在公路邊開了一家門店,有一年我丈夫去給兒子送飯,走在公路上看見有一沓錢,我丈夫下車子撿了起來。對面來了個賣粽子的,那人說:「咋倆分開,我也看到了。」我丈夫沒和他分,到了我兒子的店裏就和兒子說了撿到錢的事。拿出來一看有二百三十元現金、一個駕駛證、裏面還有一千元左右的三張單據,都是蓋了大紅章的。
從兒子那回來,我丈夫歡天喜地的跟我說了撿錢的事,他高興地說:「咱蓋房子這錢用不了。」我說:「咱不能留,給人家送去吧。」他不高興了,說:我這是在公路上撿的,我要不是下車子快,就叫賣粽子的撿去了。我說:「駕駛證上有人家的名字,給人送去吧。」
他把臉往下一撂說:「你整天看不上我,這不對、那不好,今天我撿到錢你讓我給人家送去,這是我在公路上撿的,要送你送去。」
我說:「咱不學大法不明白道理,現在咱學大法了明白師父講的不失不得的理。咱得換位思考,想想人家丟了駕駛證又丟錢,還有三張單據,那三張單據都是蓋了章的也是錢,都丟了。沒有證就開不了拖拉機、掙不到錢,重新補個證得花五百多元還得等一個月後才能取證。師父讓我們為別人著想,再說還有不失不得的理,想想失主現在是啥心情,很可能睡不著覺呢。」
俺倆正吵著,鄰居來串門,她問道:「你倆吵甚麼呢?」我丈夫就和她說了撿錢的事。我的這個鄰居說我,「不是我說你,你煉法輪功是不是煉傻了,這是大公路上撿的,他不撿就讓別人撿去了,別吵了,你不要給我!」
第二天早上去煉功,煉完功後大家都走了,我對輔導員說:「我丈夫撿了二百三十元錢,還有三張單據和駕駛證,我把錢給你放大法裏用吧。」輔導員說:「不存錢、不存物,你自己處理吧。」我就犯愁了,這錢怎麼辦?他又不去送,我還抱著個沒爹沒媽的小孫女。我就想先別和他急,慢慢跟他講。
次日,還是沒有講通,我丈夫說:「我撿了錢本來是高興的事,這兩天你整天絮叨的成了煩心的事了,你去送吧。」「我整天抱著孩子我不能去,這是你撿的就得你去送。」到了晚上我又跟他講,他就生氣了說:「送、送、送!別說了」!我說:「你明天送派出所吧,叫他們處理就行了,送去的時候問你叫甚麼名字,你就說是煉法輪功的。」
第二天他去派出所了,我心裏也放鬆了,心想到底做通了他的工作,他回來說:是所長在,我說了情況後他也沒問甚麼,說放桌子上吧,也沒看、也沒問,我放桌子上就回來了。
一個月後,失主來感謝,拿著蘋果和營養品,我說東西我不能收,你拿回去吧。錢、證是你的,應該還給你。失主兩口子說,「現在像你們這樣的好人沒有了」。我說:「我是學煉法輪功才這樣做的,你倆要感謝就感謝我們的師父吧。」我問他們:他去派出所送錢、證,也沒留名字,您是怎麼知道是俺撿的?他們說:「派出所的人上俺家去送東西,俺向他問是哪裏的好心人?叫甚麼名字?派出所的人說那人送桌子上就走了,沒說名。我們說你一定要費心給打聽明白這人是哪裏的、叫甚麼名字俺去謝謝人家,俺去了兩趟才找到您的名字。」
我說:「你的禮物都拿回去吧,我們不收,我是學了法輪功,看了大法書才這樣做的,我不學大法不會把錢和證叫俺丈夫送到派出所的,還不留名字。你回家問問你村裏也有學大法的,你倆也學吧。我以前多種病都好了,心情也好了,做事能為別人想了。」失主說:你甚麼東西也不留俺過意不去,您把蘋果留下吧,這是俺自己種的沒花錢。我就留下了他的蘋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