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對於集體修煉環境重要性的理解
回想起我雖然小時候跟母親參加九天班,並且也有在高中時參加大法社,但是我是在大二時經由學校的同修學長的介紹下才真正走入集體修煉環境。當時參加的大法社團動機其實很不純,因為我的性格比較內向,不太容易認識人,所以想要藉由參加社團的機會認識同學。參加社團的時候,正逢學長姐準備要交接幹部,因此就承接了副社長的位置。之後,我因為很在乎同修對我的看法,所以在動機很不純的情況下舉辦了一些大法社的活動,這些活動有些其實達成的效果沒有很理想。回想起來,我當時願意主動提出要辦活動的動機,其實有很大一部份是出自於我對於學長姐的崇拜,我當時很希望能夠培養出向學長姐一樣很好的組織協調能力,也希望藉由舉辦活動的過程中讓其他青年同修認可我,因此我才舉辦或是參與了這些大法社團的活動。
在辦活動之外,當時做得很不好的地方是:為了要舉辦這些活動,反而沒有去把大法社最重要的學法交流的環境維持好。
從我自己的得法經歷來看,我雖然在小時候看師父講法錄影帶時有深深的觸動,覺得這就是我生命中在找尋的,但是在沒有定期參與集體學法的情況下,時間一長還是漸漸的把修煉給忘記了,雖然之後有時候還會學法,但是已經沒有把自己當成修煉人來看待。雖然我在高中也有參加大法社,但是當時基本上高中的社課也時常就只有我一個人而已,因此我就自己一個人在社課時間學法煉功。雖然高中時還不很確定自己是否想要修煉,但是我能夠在每週大約三十分鐘的學法中得到提高,並且如果不能真的修煉也能做一個好人。如果高中時沒有這樣的環境,我可能就不會主動去學法煉功了。直到在大學的大法社團有了集體修煉環境之後,我才能在學法交流中得到互相提高的機會。這個經歷使得我現在覺得集體修煉環境是很重要的,我不能放棄維持環境的機會,選擇在畢業後工作之餘回去學校和學弟妹每週一次學法交流。
二、大學時當大法社幹部的經歷
大二時,因為舉辦活動以及社課的動機很不純,所以出問題也必然的,印象中當時的很大的問題是我不敢和大家交流修煉心得,學法完之後我就開始和大家討論活動,用討論活動來把交流時間「帶過去」,但是其實當時參與社團的同修來參加社課,大部份都是單純想要參加學法交流的,主要目地可能不是想要辦活動。於是在學法後常常討論活動、沒有修煉心得交流的環境的情況下,有些同修就漸漸的不想來參加社課了。我當時在發現自己活動辦不好,學法交流來的校內同修也越來越少的情況下,挫折感越來越大,因此在大三時,原本應該由我承接社團的情況下,我就選擇不繼續承接,交給當時其他比較合適的同修來維持社團了。
師父說:「你看有些大氣功師挺出名的,一修幾十年,才能修出來那麼一點點功。你沒有修,參加個學習班你就來功了?哪有那個事?你從此以後產生執著心了。執著心一出,你治不好病,你要著急。有的人為了保住自己的名,甚至於他看病的時候想甚麼呢?這個病叫我得了吧,讓他的病好。那不是出於慈悲心,他那個名利心根本就沒有去,根本就生不出慈悲心來。他怕自己丟名,恨不得讓自己得這個病,他都怕丟這個名,求名的心多強啊!」(《轉法輪》)
我感覺當時大二的我正如同師父說的「大氣功師」,為了在保住自己在同修之間的名聲,表面上為集體修煉環境付出,甚至花費大量的時間在想如何舉辦活動,但是實際上還是為了自己的名利心,自然也很難生出想要救人的慈悲心,所舉辦的部份活動成效也不很理想了。
在大二當社團幹部,活動和社課維持的很艱難的時候,我也曾經想過要不要直接躲起來不去見同修和參加社課,因為當時的校內同修比較多,我覺得會有人來接替我的位置,他們會做得更好。在學法中我體悟到我現在面臨到這些責任和所帶來的關,是史前早就定好的,是我史前發願要完成的事,在沒有人主動願意承接我的位置的情況下,無論怎麼丟臉或是艱難,我都不能放棄我史前發的願,必須堅持完整的一年副社長的位置。
三、關於大法社能起到的作用
在當大法社幹部時,除了我自己出動提出要辦的活動之外,還有其他同修主動提出想要辦的講真相的活動,或是大法社也原本就會辦一些原先就有的活動,這些活動能夠起到很大的作用。就我們學校來說,原先就有社團聯展、校慶園遊會等等擺攤活動,在這些活動中大法社團能夠起到很好的曝光的作用。
我的母校在台灣是頂尖的大學,很多陸生當時想要來台灣交換或是讀學位,都要經過非常激烈的競爭,才能有機會來台灣讀書。就我自己而言,我也是經過了國中高中激烈的競爭,才能有機會來到這間學校,進入到大法社,透過大法社來講真相。不管是我們同修或是還沒聽到真相的同學,都是經過好一番努力才有機會考進來讀書,尤其是陸生也已經付出了很多才有機會進入到有大法社的學校,都等待著機會聽到真相,為了聽真相眾生已經付出了很多,我們同修為了有機會透過大法社講真相,也已經付出了很多。
透過大法社活動來講真相其實沒有很難。就社團聯展擺攤來說,參與的同修只需要花個幾個小時事先準備,並且在擺攤當天準備好救人的心,就能夠在一兩天之內讓成百上千的來逛社團聯展的同學,能夠知道學校有法輪大法社的存在,進而讓他們對真相能夠有機會進一步了解,這是大法社能夠起到的巨大作用,絕對不能輕易的放棄這個救人的機會。
很多陸生經過大法社社團攤位時,即便沒有主動停下來,也會看到在台灣的大學裏面,大法社能夠合法的存在,這本身就是很好的真相,甚至也有些陸生或是台灣同學也會停下腳步,主動來問我們真相。當時的我從沒有經驗,之後自己事先準備講真相的草稿,到最後在舉辦擺攤時,真的很希望自己能夠在短短的一兩天內,能夠多跟更多的同學講真相,希望能夠有更多的同學能夠停下腳步,花個幾分鐘來了解大法社和法輪大法,大法社在擺攤活動中也真的能夠讓很多同學有機會知道大法,了解真相。
四、關於畢業後回學校主持社課的經歷
研究所畢業工作一年後,我聽學弟說目前社團的成員逐漸變少,由於深知維持大法社集體修煉環境的重要性,因此我主動聯絡學弟妹討論繼續維持社課,在下班時間參加學法交流。在這幾次社課中有新的校內的學弟妹參與,有些也是新學員,我也突破了自己的怕心和大家交流,在一次社課後也得到好的反饋。
師父說:「各地有許多輔導員對大法有很高的認識,能夠以身作則,把煉功點組織的很好。但也有做的不足的輔導員,主要體現在工作方法上。如為了叫學員聽從輔導員,目地是便於開展工作,就在煉功點上用命令式的方法進行工作,這是不行的。學法是自願的。如果學者自心不想如何如何,那甚麼問題也解決不了,還會出現矛盾。如不改正,會激化矛盾,從而嚴重的破壞學法。」(《精進要旨》〈如何輔導〉)
在與校內的同修合作的過程中,我保持著校內同修有空做多少事情就做多少事的原則,我不去給校內同修壓力,不去問校內同修要不要辦活動,我的願望只想要校內的同修有一個穩定的學法交流環境,並且如果真的之後沒有校內學弟妹能夠繼續承接大法社團,我也不強求。在這樣的心態下,第三次社課之後還真的有不只一位新的剛剛進入大學的同修主動來參加學法交流,學校的大法社也能夠健康的運作下去,我在大法社這件事上也能夠兌現自己史前發的願,能夠彌補大三時能承擔的責任了。
結語
總結我參加大法社團的心得,當社課的主持人就像是學法點的輔導員一樣,必須完全是出自於自願,以想要義務為大家維持集體修煉環境的出發點來做,不參雜名利心。在學法交流的過程中我也得到受益,能夠突破自己的怕心,有勇氣帶大家交流,也從大家的交流中得到收穫。
師父在《二零零四年紐約國際法會講法》的問答中說:「我剛才講世間上的人和大法弟子來相比啊,目前大法弟子的人數是很少的,你們卻承擔了那樣大的歷史使命。任何一個地區的大法弟子啊,基本上你們就是那個地區眾生得救的希望了,而且是唯一的希望。」
我在學校讀大學、研究所到現在回去幫忙主持社課的經歷中,我深深的感覺到各校的大法社團雖然同修人數不多,其實真的也是各個學校的眾生得救的希望,希望正在學校讀書的同修能也能夠參與大法社集體修煉環境,讓同學都知道法輪大法好。
因為個人層次有限,如有不足之處,請慈悲指正。
謝謝師父、謝謝同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