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勝,Wensheng Li, 男,其主要履歷:一九九六年至二零二四年曆任中共公安部法制局刑事法規處副處長、處長;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長、三級警監,一級巡視員;二零二四年至今任公安部監所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
一、李文勝主要罪行
公安部監所管理局負責管理所有公安系統的看守所、拘留所。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公安部成為中共政權實行迫害法輪功的國家工具。難以計數的無辜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非法關押到公安系統各級看守所、拘留所。在中共「打死算自殺」、「殺無赦」等密令下,各級看守所、拘留所對不願放棄修煉的法輪功學員使用多種酷刑折磨,導致大批學員被虐殺、致傷、致殘。
李文勝任公安部監所管理局長期間,指揮、縱容各級看守所、拘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據不完全統計,自二零二四年一月至今,被公安系統各級看守所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董玉素、王淑芝、趙九州、張鳳霞、周桂香、王清香、王玉英、田玉春、鄭文超等十人,眾多的被迫害致傷、致殘,甚至被活摘器官。李文勝作為公安部監所管理系統的最高負責人,應對其任期期間在全國看守所、拘留所範圍發生的種種對法輪功的迫害罪行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二、部份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
◎黑龍江省雞西市法輪功學員王淑芝女士,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被綁架,被劫持到雞西市看守所。王淑芝體檢不合格,被看守所拒收。恒山區公安分局拒不放人,又將她非法關押在恒山公安分局或派出所,地點不詳。在約一週後,王淑芝被強行關進雞西市看守所。
在看守所,王淑芝絕食反迫害,被警察強制灌食,被迫害身體出現危險。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三日,王淑芝被送往雞西市醫院。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七日,王淑芝的身體可能稍有恢復,又被劫持回雞西市看守所。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九日凌晨三點,王淑芝被迫害致死,時年59歲。草菅人命的警察還囂張的對王淑芝的家屬說:「你們可以到檢察院起訴我們。」
◎河北省蠡縣法輪功學員趙九州先生,是殘疾人,九年前因為母親申冤,在一塊牌子上寫「法輪大法好」,被警察綁架,遭酷刑折磨,被注射不明藥物,導致精神失常,此後一直未能恢復,他每日需按時服藥,並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精神殘疾人」證件。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蠡縣國保大隊、蠡縣城關派出所警察再次綁架了趙九州,並以他在電線桿上寫「法輪大法好」為由,與高陽縣檢察院合謀,將趙九州構陷到高陽縣法院。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趙九州遭高陽縣法院非法庭審。一個月後,趙九州在蠡縣看守所被迫害致死,時年49歲。
◎黑龍江省大慶市法輪功學員張鳳霞女士,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一日被大慶市公安局會戰分局警察從家中綁架、劫入大慶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七天後,家人突然接到看守所所長的電話,說張鳳霞不行了,讓他們馬上到醫院。家人、親屬趕到醫院神經二科急診,發現張鳳霞身上插滿管子,臉上被扣著氧氣罩。醫生說她腦血管瘤破裂,顱內出血量高達200多,沒辦法開顱做手術,沒有(生還)希望了。公安局和看守所來了二十多人。張鳳霞進重症室後,辦案人要求張鳳霞家人在「取保候審」單子上簽字,企圖以此擺脫罪責。八月二十日,張鳳霞的遺體被火化,時年52歲。
◎貴州省貴陽市法輪功學員周桂香女士,77歲,二零二三年八月帶著孫女去超市買衣服時被警察綁架,被劫入貴陽市三江女子看守所非法關押,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被迫害離世。家屬接到通知趕到看守所時,得知周桂香已被看守所提前火化,而且不准許家人給周桂香設靈堂吊唁。
三、部份典型迫害案例
◎海南省海口市法輪功學員孫蟬女士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在住所被海口市美蘭區國保大隊警察羅廣海等人綁架,理由是在小區發現一張「祝你平安」傳單,非法拘留十五天。當晚,拘留所女獄警張豔琴與四、五個男警合力將孫蟬銬在刑具「約束床」上。她整整被銬了三天。五天後,海口市國保大隊長李餘波帶了六人到拘留所給孫蟬「洗腦」(逼迫其放棄信仰),這些人輪番侮辱、謾罵孫蟬,只要孫蟬一張嘴,三個男人就發瘋似的搧打或摳掐孫蟬。孫蟬不得不多次絕食抵制迫害。
◎黑龍江伊春市法輪功學員馮國清先生,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四日下午被綁架。之後,遭金林區公安分局局長謝學義和610週成等人迫害,被酷刑逼供。馮國清在看守所絕食抗議迫害四十多天,雙腎衰竭,四肢被扣在床上撐大字形,一絲不掛,大小便都在床上,被強行灌食。警察多次非法抄家,搶走馮國清個人現金二十多萬元。至2025年5月他仍被非法關押伊春看守所。
◎遼寧省本溪市法輪功學員陳妍女士,二零二四年七月十四日晚被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本溪市看守所。二零二四年八月五日在看守所,陳妍被警察指使的四名犯罪嫌疑人,在一天之內,連續三次毆打、虐待,警察還頻繁給她調監號。十月三十日,家屬聘請的律師到看守所會見了陳妍,發現她狀態不好,身體虛弱,情緒低迷,記憶力差,反應遲鈍。陳妍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時,多次被毆打、虐待,被迫害致頭疼、心慌、記憶力減退、痰中帶血,視力下降、身體無力等。監管的警察卻視而不見,駐看守所檢察官不作為,陳妍的人身安全難以保障!
◎河北省滄州市看守所強制裸體錄像。自二零二四年四月份以來,滄州市看守所就以所謂查體的名義,逼迫女性在押人員脫光衣服,裸體接受看守所獄警的檢查,要求脫得一絲不掛,前後轉身全方位「檢查」。每天這樣「檢查」兩次,上午八點和下午五點。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一日,法輪功學員李麗、石銳被運河分局和新華分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到滄州市看守所女監。獄警要李麗脫光衣服,李麗拒絕被羞辱,抵制看守所的違法行為。獄警就指使在押人員強行、野蠻地將李麗的衣服扒光,獄警在所謂檢查完後,又命令李麗穿衣,李麗拒絕執行獄警的指令,幾名在押人員又一擁而上,按著李麗強行給她穿上衣服。一連幾天都是這樣,獄警一天兩次對李麗裸體「檢查」進行羞辱。李麗為抗議這種違法行為,開始絕食絕水。十幾天後,她身體消瘦,出現病態,看守所才妥協,不再對她進行每天兩次的裸體「檢查」。
(責任編輯:章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