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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凌海市法輪功學員付文傑被枉判五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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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錦州凌海市65歲的法輪功學員付文傑女士,二零二五年六月二日被警察入室綁架、關押構陷,十一月十日被凌海市法院非法庭審,十二月四日被枉判五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一萬元。

凌海市法院參與迫害的相關人員:審判長杜文放,陪審員華麗、劉麗娜,法官助理高天一,書記員史鐵。

付文傑一九六零年十二月生。她以前身體有各種疾病,修煉法輪功以後,身體的多種疾病不翼而飛,體會到了無病一身輕的快樂。在宇宙大法真善忍的指導下,她心性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知道怎麼去做好人了,做事都能為別人著想,無論說甚麼做甚麼,都想著別人,這事對別人能不能接受得了,對別人有沒有傷害。從此家庭也和睦了,和外人處事也和諧了。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日至三日,凌海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刑警大隊夥同各派出所、街道社區及各警務室警察,綁架、抄家搶劫法輪功學員。共有十八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一人綁架未遂,兩人被騷擾,總計21人,全部被非法抄家。被綁架的18位法輪功學員分別是:付文傑、盧素平、姜楠、王豔傑、牛芳、劉素賢、李晶、於愛民、梁成棟、梁錦軍、王慧、李玉傑、戴雲琴、戴雲珍、戴雲娟、伍俊儒、胡傑、董麗。

六月二日下午四點四十分,付文傑的丈夫下班回家打開家門時,蹲守在樓梯間的二十多個身著便衣的警察,突然強行闖進屋,其中有人晃了一下所謂的「搜查令」和警察證(並不是全部人員都出示警察證),其中一個女警察控制付文傑不許動,男警察控制她丈夫。警察非法抄完家後,又帶著付文傑去所有家中車庫、倉房進行搜查,搶劫了電腦、師父法像、《轉法輪》書等私人物品。隨後付文傑被帶到巡特警大隊進行非法審訊,次日下午被帶到錦州附屬三醫院體檢後,非法關押到錦州市女子看守所。

據悉,本次綁架案蓄謀很久,於二零二四年上半年就開始,是由遼寧省公安廳直接下達指標、跟蹤人員,當地公安局和派出所配合執行。他們採用電話監聽、汽車、電動車安裝磁吸定位儀、蹲坑、跟蹤、調監控查看(包括私人家監控)等卑鄙手段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的。

七月初,凌海市石山派出所辦案警察電話通知付文傑的丈夫說付已被批捕。檢察院負責此案的檢察官為張錦旭、李天宇(女)0416-8107161(辦)。

八月一日上午,有四名警察到錦州市看守所,把付文傑帶到凌海,問付文傑路邊真相標語是不是她貼的,付文傑說不是;然後又將她非法押回看守所。八月八日,警察把構陷付文傑的案件移送檢察院。

八月十四日,付文傑的家屬聘請的律師到檢察院要閱卷時,被告之已經送到了法院。律師來到法院後,法院說還沒有立案,不能閱卷。下午,律師會見了付文傑。付文傑簽了《撤回起訴申請書》和《以案釋法的申請書》。

十一月十日上午九點半,付文傑被非法庭審,原來通知地點在錦州市看守所內開庭,十一月七日法院又通知開庭地點改為在凌海市法院。十二月四日,付文傑被非法判刑五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一萬元。

錦州凌海市法院近年來盲目執行中共的迫害法輪功學員政策,完全喪失了法官應有的懲惡揚善、維護社會公義、依法保護善良人的合法權益的職業操守,在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審判中,根本不講法律,一味的按照所謂的上級命令裁決,無視辯護律師的無罪辯護意見,對於沒有辯護律師的學員只走個形式就草草收場。

據明慧網報導的資料統計,凌海市法院在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三年兩年內至少對47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非法判刑。二零二四年又獲知,錦州市法輪功學員至少有26人被非法判刑,17人被非法拘留,52人遭綁架,其中四月中下旬的大規模綁架案中就有19人被綁架,為數眾多的學員遭到騷擾。由於中共對真相的封鎖、不允許家人探視、暗地迫害等原因,相當大一部份迫害案例沒有報導出來。

凌海市法院:
地址:遼寧省凌海市商業路41號(郵編121200)
院長:張鳳武0416-8152001
凌海市檢察院:
地址:遼寧省凌海市商業路56號(郵編121200)
檢察長:馬量13941689616
檢察官:李峰13314160001、0416-8107161(辦)
李天宇(女)0416-8107161(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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