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是真正佛家高德大法,真善忍是普世的價值。對法輪功迫害,是犯下如天重罪,是真正在迫害自己。近年官場「倒查三十年」,中共各級官員被查。這些人均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記錄,應了一句古訓: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而被審、被查等還只是報應的開始,真正的報應會與其罪惡相符。迫害修煉者的罪行不僅僅是侷限在人間法律的制裁,更有天理報應的嚴懲。
1、原河南省駐馬店市驛城區委書記賈迎戰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河南省媒體報導,原河南省駐馬店市驛城區委書記賈迎戰遭惡報被查。
賈迎戰,一九六五年五月出生。主要履歷:二零零八年,任遂平縣委副書記;二零一一年任駐馬店市驛城區委副書記、代區長,次年轉正;二零一五年,任驛城區委書記、區長;二零一六年一月,任驛城區委書記;二零一九年四月,任駐馬店市副市長,兼任駐馬店市驛城區委書記;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任駐馬店市副市長。期間,賈迎戰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賈迎戰任河南省駐馬店市驛城區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河南省駐馬店市法輪功學員康富春,五十九歲,在駐馬店市城建監察支隊工作,因堅持信仰真、善、忍,被中共邪黨非法關押、非法判刑,累計非法刑期六年半。二零一三年八月九日早上七點五十八分,康富春在單位被駐馬店市公安局雪松分局刑偵大隊孫琳、王建設等警察綁架到駐馬店市拘留所一間閒置的辦公室內。康富春被戴上腳鐐和手銬,被市公安局國保支隊余新站,雪松公安分局孫琳、王建設等刑訊逼供達四十個小時。孫琳、王建設不斷擊打康富春的面部,他被打得滿口流血、牙齒鬆動,當晚二十四點另外兩個警察對他實施「下蹲酷刑」迫害,每次下蹲至少半小時以上,直至天亮。這種「下蹲酷刑」輕者可使雙腿血液不流通,雙腳腫脹;重者雙腿缺血壞死,甚至截肢。這種「下蹲酷刑」把康富春折磨的雙腿麻木數個月,長期失眠,血壓比平時高很多。康富春經過三次非法庭審被駐馬店市驛城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九年一月七日,康富春再被綁架到看守所關押繼續迫害,被枉判三年半,已被劫入鄭州監獄迫害。
◎駐馬店市驛城區70多歲的法輪功學員翟新華在二零一六年二月八日在家中被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駐馬店市看守所,二零一六年三月底被非法批捕,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八日遭驛城區法院非法庭審,後被誣判三年。翟新華於二零一七年過年前上訴到駐馬店市中級法院。駐馬店市中級法院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開庭,宣判此案因證據不足退回驛城區法院。驛城區法院八月九日再次非法庭審翟新華,北京律師到庭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驛城區法院對翟新華老人強行非法判兩年。因老人已經遭非法拘禁兩年,翟新華於二零一八年二月七日從駐馬店市看守所回家。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中旬,駐馬店市驛城區法輪大法弟子胡桂榮因訴江而被驛城區國保綁架拘留,同時因訴江而被綁架抄家拘留的法輪大法弟子有十多人,後來大部份被放回;胡桂榮被非法拘留期滿後被轉入駐馬店市劉閣看守所。至此,駐馬店市驛城區法輪大法弟子因訴江而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駐馬店市劉閣看守所的有三人,他們分別是:謝小光,閆慧芳,胡桂榮。
法輪功學員胡桂榮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三日下午遭駐馬店市驛城區法院非法庭審。胡桂榮因身體迫害的出現嚴重病情,開庭後,取保候審回家。
胡桂榮女士,原河南省信陽市濟南軍區54676部隊醫生、少校,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強制轉業,多次被綁架、非法抄家,家庭破碎。二零一五年八月一日,胡桂榮女士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她在控告書中說:「十六年來,常有610、公安、社區的人到單位、到家裏及老家騷擾,對我跟蹤監視、監聽電話,在街上走路時多次被偷拍照片、錄像,在我沒有生活來源打工、洗碗、做保姆、做縫紉工時也沒停止過對我的迫害。這麼多年中,我被迫的一次次搬家,一次次的找工作,這給我的身心造成極大的迫害。」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日上午8點20分,駐馬店市驛城區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邵霞雲、李靜母女倆。邵霞雲和李靜母女倆,被分別誣判三年零三個月、三年,被劫持到河南省新鄉女子監獄迫害。
◎駐馬店市驛城區63歲的法輪功學員耶鮮(葉小鮮)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七日在講真相時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河南省駐馬店市看守所,被驛城區檢察院構陷到驛城區法院。耶鮮被非法枉判三年,先已被非法關押在河南省新鄉女子監獄迫害。
◎法輪功學員謝曉光,原任河南省駐馬店市輕紡局財務科副科長,曾遭十年冤獄,因控告江澤民又被駐馬店市驛城區法院枉判三年半,遭受非人折磨和摧殘。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日下午四點三十分,駐馬店市西園派出所四名警察闖入謝曉光家中,以核查訴江為由讓他簽字,遭拒簽後警察打電話叫來西園派出所所長和國保十幾人,完全不顧謝家中還有偏癱不能自理的妻子,強行把謝曉光推到樓下警車裏,繼而又非法抄家,把大法書、MP3等相關物品抄走,並把謝曉光非法關押在拘留所。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駐馬店市驛城區法院下達判決書,誣判謝曉光三年半。謝曉光不服判決上訴到駐馬店市中級法院。中級法院沒有開庭,直接通知律師說維持原判。這是謝曉光二零零三年六月被非法判刑十年後,第二次被冤判。
◎法輪功學員閆衛賓母女四人長期遭騷擾恐嚇、綁架關押、勞教判刑等迫害。據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一日消息,駐馬店市法輪功學員閆衛賓八月二日被駐馬店市驛城區雪松派出所警察綁架。隨後,明慧網又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報導,河南省駐馬店市54歲的法輪功學員閆衛賓女士,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六日被綁架、構陷,十二月九日被驛城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
閆衛賓原在駐馬店市政府直屬賓館工作,任賓館經理。一九九七年之前,閆衛賓被查出身患乙肝,修煉法輪功的母親介紹她走入了法輪大法修煉,使她的身體很快恢復了健康,見證了大法的神奇,在工作中她按「真、善、忍」要求自己,在單位裏是有目共睹、能幹又敬業的好經理。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後,就因為她和她的家人修煉法輪功想做一名「真、善、忍」的好人,卻經歷了中共長達二十多年的騷擾恐嚇、綁架關押、勞教判刑等迫害。
◎法輪功學員、七旬老太呂桂清遭迫害兩次被非法判刑。據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二日報導:駐馬店市驛城區七十多歲的老太太呂桂清,被綁架構陷近一年,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呂桂清老人是個一生未婚的獨居老太太,她按照大法標準做好人,於二零一九年八月份被駐馬店驛城區西園街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駐馬店市看守所繼續構陷迫害,被非法判刑。在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中,呂桂清二零零五年五月被確山縣公安以發真相資料為由綁架,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十個多月,後被非法判刑三年。
2、原河南省三門峽市副市長高戰榮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五日河南省媒體報導,原河南省三門峽市副市長高戰榮遭惡報被查。
高戰榮,一九六二年七月出生,河南靈寶人。主要履歷:二零零二年一月至二零零七年六月,三門峽市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二零零七年六月至二零一零年六月,陝縣縣委書記;二零一零年六月,任三門峽市副市長、黨組成員;二零一八年一月至二零二二年八月,任河南省財政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後明確為一級巡視員。期間,高戰榮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高戰榮任河南省陝縣縣委書記、三門峽市副市長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二零零九年十月十六日明慧網報導,三門峽市峽陝縣一女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三門峽法輪功學員高風潔、劉建峰、張祖芝、許靜等於二零零九年六至八月份被中共邪惡之徒綁架至三門峽市看守所和陝縣看守所迫害。靈寶看守所裏也非法關押著穆永峰等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八日,三門峽市陝縣一個農村信用社 (三門峽西火車站東)出現一橫幅,誹謗法輪功,毒害過往的世人。
◎河南省靈寶市大法弟子左曉光,男,一九七零年出生,靈寶市川口鄉人,二零零八年八月份被靈寶國保非法拘留,二次被毒打,約二零零八年九月份轉移陝縣看守所。
左曉光大學本科畢業,學礦務,副總工程師,二零零二年修煉法輪功,遭迫害失去工作,後來被個體老闆聘用。
◎三門峽法輪功學員陳少民,二零一六年六月七日被綁架後,被非法關押在三門峽市看守所,不讓家人接見。二零一七年七月,陳少民被非法判刑,在河南新密監獄遭受殘酷迫害。二零一八年,陳少民辦理保外就醫回來後,家屬看到昔日健康的陳少民,變成了一點也沒有生活自理能力的人,還疾病纏身。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四日凌晨,陳少民含冤離世。據醫生檢查,陳少民的肺部已全部爛了。
◎三門峽法輪功學員陳孝民,陳少民的四弟,二零一六年六月六日被綁架後,被非法關押在三門峽市看守所,不讓家人接見。二零一七年七月,陳孝民被非法判刑,在河南的新密監獄遭受殘酷迫害。陳孝民被鄭州市新密監獄、第三監所迫害致病危,骨瘦如柴。二零二零年一月十八日,陳孝民回家。回家後,陳孝民不能吃東西,於三月十日含冤離世。
◎法輪功學員劉全興,男,河南省鄭州鐵路局洛陽工區段三門峽西探傷工區職工。二零一六年十月,三門峽市陝州區國保大隊隊長刑紅民又帶領多個警察以劉全興向兩高控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為由,將正在上班的劉全興劫持,搶走劉全興的鑰匙,闖入住處搶走電腦和手機,把劉全興劫持到看守所,後被枉判三年。
◎三門峽市法輪功學員楊法軍,二零一四年被非法判刑五年。
◎三門峽市法輪功學員李發英、高鳳傑,二零一四年八月十日,在本市開發區粘貼真相不乾膠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被開發區公安分局周國保等人非法抓捕。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湖濱區法院不通知家屬非法開庭,李發英被非法判刑四年,高鳳傑被非法判刑五年。
◎三門峽市法輪功學員石粉當,女,二零一五年七月當在植物園給民眾講真相時,被崤山路派出所警察綁架。三門峽湖濱區法院在不通知家人的情況下,對她非法庭審,石粉當被非法判刑四年。
3、原河南省濮陽市華龍區委書記蔡洪峰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五年十月十日河南省媒體報導,原河南省濮陽市華龍區委書記蔡洪峰遭惡報被查。
蔡洪峰,一九七一年九月生,河南濮陽縣人。主要履歷:二零一三年六月,曾任河南省清豐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濮陽市華龍區委副書記、區委黨校校長;二零一九年一月,任濮陽市城市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二零二一年二月,任河南省濮陽市華龍區委書記;二零二三年一月,任濮陽市副市長。期間,蔡洪峰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蔡洪峰任河南省濮陽市華龍區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晚上21點29分左右,河南周口市扶溝縣包屯鎮派出所副所長(高所長)、副鎮長(蘇鎮長)以及幫教轉化人員三人,在河南省濮陽市華龍區派出所警察的帶領下,來到了濮陽法輪功學員盧雪英女兒家,對盧雪英進行迫害。
當晚,他們幾人對盧雪英到底說了些甚麼不得而知。當時在家的只有盧雪英和她的小外孫及外孫女在家。當她女兒和女婿回家時,小孩子們告訴爸爸媽媽:有幾個人來找姥姥,還拿著手機到處拍照,他們的姥姥後來就拿著自己的幾件衣服走了。女兒女婿看著嚇壞了的小孩,聽到母親被迫離家出走的消息,心裏涼涼的,飯也顧不上吃,就開始四處找人,找了2個多小時,也沒找到。
◎河南中原油田法輪功學員張金榮、吳寶蘭,二零二一年五月六日被濮陽市華龍區法院分別非法判刑五年和一年,二人的上訴也被法院駁回。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八日下午,吳寶蘭在居民區散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保安誣告,被濮陽市公安局中原分局大慶路派出所綁架,晚上十一點多回家。三月五日,劉姓警察打電話又叫第二天上午去派出所。
二月二十八日,大慶路派出所警察接著又抄了法輪功學員張金榮的家,並把吳寶蘭和張金榮帶到大慶路派出所非法審訊。後來二人雖被放回家,但此後多次被騷擾。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四日,張金榮、吳寶蘭被華龍區法院非法開庭。五月六日,華龍區法院非法判張金榮五年,並勒索罰金一萬元人民幣;吳寶蘭一年,並勒索罰金一千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