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果於一九九九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她按照真、善、忍的標準修煉,身心受益。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犯罪集團發動迫害法輪功的政治運動後,她因堅持真善忍信仰、維護大法,多次遭中共迫害。
二零零零年,王文果到北京為法輪功鳴冤,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半。
二零一四年十月,王文果因給民眾講真相遭人惡告,十月二十八日在家中被海濱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天津市寶坻看守所。寶坻法院於二零一五年二月六日非法開庭,庭外到處都是便衣,盤查行人,估計有20左右個人。有一個世人,不知是甚麼身份旁聽的,他說,按律師辯護來說,王文果無罪,但法院不會按律師辯護來判的。家人聘請正義律師為她做無罪辯護。儘管法官被問的啞口無言,但仍將王文果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二五年一月五日,王文果出門講真相時遭人惡告,當天被綁架到寶坻區新建派出所,隨後多名警察闖到王文果家非法抄家,將大法書籍和很多個人物品抄走。王文果遭非法刑拘。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她被寶坻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零兩個月,勒索罰金八千元。王文果現被非法關押在寶坻區看守所。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於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師父傳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原則指導人修煉,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煉人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身心淨化,道德回升。修煉法輪大法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在未來法制昌明之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面臨未來正義法庭審判和終身追責。
(責任編輯: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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