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興榮今年67歲,家住吉林市昌邑區通江街湘潭社區,她因修煉法輪功而身心受益,但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這些年裏,多次遭到騷擾、綁架、關押,被非法判刑三年,被迫流離失所多年,身心受到嚴重摧殘。
下面是劉興榮多年來被迫害事實簡述:
在吉林市看守所遭受的迫害
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劉興榮因發放一個二維碼翻牆卡,恰好落入昌邑區便衣警察手中,被昌邑區國保大隊綁架,隨後送往新地號派出所。當晚十點,她被關進吉林市拘留所,非法拘禁十天。期滿後又被劫持到吉林市看守所。
在看守所期間,她被強迫從事高強度奴工──修補錫紙的重金屬作業。錫片飛濺,全身都是,吸入體內無法排出,且伴隨刺鼻惡臭。任務量巨大,常常累得手指腫脹疼痛,還經常遭刑事犯辱罵和粗暴看管。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六日,她被昌邑區公安分局非法批捕。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案件被昌邑區檢察院構陷到昌邑區法院。期間她一直被非法關押並遭奴役。家屬聘請的本地律師受制於當地公檢法系統,無法為她做無罪辯護。吉林市「610」與辦案機關肆無忌憚地推進非法庭審。
據家屬反映,法院限制旁聽,要求家屬必須到戶籍街道或派出所開具「本人不是法輪功修煉者」的證明才能旁聽。劉興榮的兒子被迫四處奔走,卻遭到派出所與街道互相推諉,最終無法進入法庭見到母親。
被冤判三年 在吉林女子監獄遭受的迫害
非法庭審當天,劉興榮被從法院後門秘密押入法庭,而正門停滿警車戒嚴。庭審中,她堅持自己信仰無罪,並揭露警察違法取證、打她耳光逼供等行徑,卻被公訴人粗暴打斷,甚至反問她:「怎麼證明打你了?你有傷嗎?」
庭審草草結束,當天未宣判。十五天後,家屬得知她被冤判三年。二零一六年四月初,她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繼續迫害。
在女子監獄,劉興榮拒絕放棄修煉法輪功,被強迫長時間坐小板凳,周圍由刑事犯嚴密監控;被強迫觀看誣蔑法輪功的錄像;吃飯、喝水、上廁所、洗衣服、坐立等全部在殺人犯、吸毒犯等刑事犯的監視下進行,遭受侮辱、歧視與虐待,精神與肉體都受到極大摧殘。
多年來屢遭警察與社區騷擾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日,劉興榮結束冤獄回家。回家後,劉興榮仍不斷遭到當地警察與社區人員騷擾、強制簽字。
二零一九年七月,派出所警察給她兒子打電話詢問情況;九月二十三日,再次打電話要求她簽字;九月二十五日,警察直接上門逼迫她簽字。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日,湘潭社區人員給她兒子打電話,要求她到社區一趟。她未去,社區不斷騷擾其兒子,兒子無奈關閉手機,他們又轉而騷擾兒媳。七月三十日,劉興榮去了社區後,工作人員未經她同意強行給她拍照,並要求她必須保持聯繫。每逢所謂「敏感日」,他們就打電話確認她是否在家,否則就威脅找她兒子,甚至影響她孫子。劉興榮是守法公民,而社區人員的行為卻嚴重侵犯公民自由。
傳遞避疫良方 被綁架構陷、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晚,正值疫情封控期間,劉興榮在吉林市昌邑區恆大左岸高層居民樓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告訴民眾避疫良方──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她被不明真相的小區保安構陷,隨後遭昌邑區興華派出所警察綁架。警察通過人臉識別技術找到她的住址並非法抄家。
劉興榮被關押一夜,但因疫情,看守所拒收。次日(十一月二十日),派出所通知家屬辦理「取保候審」,並收取不詳數額的保釋金。之後,警察強迫劉興榮每週一必須到新華派出所報到,企圖繼續推進司法構陷。
作為一位年近花甲的老人,劉興榮沒有觸犯任何法律,卻長期遭受騷擾與迫害。為躲避不斷的威脅,她近幾年一直被迫在外流離失所。
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與她保持聯繫的人突然發現她失去聯絡,隨即趕到她住所查看,發現無人,餐桌上的飯菜已經發霉。根據現場情況推斷,自一月二十三日起,她已失蹤一個多月了。通過家人和知情者多方查找,直到近日確認,目前劉興榮被非法關押在吉林市看守所。因為不許家屬接見,所以具體情況一概不知。
吉林市看守所信息:
原副所長:叢茂華手機號:13904422992
副所長:劉長軍
獄醫:張少卿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豐滿區白山鄉松江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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