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清怨恨心不去帶來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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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一日】當地協調同修從甲地得到一份紙質的Y律師寫的《法律意見書》,叫我打字出來。在打字的過程中,我發現有多處與客觀事實不符的地方,但我還是照原樣打出來,但在紙質《法律意見書》上用筆打了幾個問號。

在打字的過程中,像有人在敲打放電腦桌子靠的那面牆,使得桌子晃動,鼠標抖的很厲害。我的樓上和樓下都沒住人,隔壁房間也沒有人,怎麼回事?很奇怪,當時我沒有悟到應該立即停止打字。

一、產生怨恨心

我把打出的電子版《法律意見書》交給當地協調同修,同時向她指出這個問題,我說:「這是法律意見書,Y律師也沒從法律方面談呀?」可是協調同修維護Y律師,還幫著圓場。我沒有和協調同修繼續爭論下去,也沒問她打出來要做甚麼。為甚麼不問呢?我是出於對協調同修的信任和安全考慮。也許是有更多的同修發現這個《法律意見書》有問題,協調同修叫把做出來的紙質《法律意見書》都燒了。

雖然後來當地協調同修向我道歉說:「我錯了。」但我心裏不平衡,產生了埋怨心,心裏想:「浪費了我的時間和大法的資源。」同時對甲地的A同修產生了怨恨心,因為甲地這個案子是由A同修負責協調的,傳出這個《法律意見書》源頭肯定是她。怨恨她怎麼不看清楚,正邪大戰這麼重大的事情怎麼不看清楚,對律師寫的東西,怎麼不用心去看,就這麼往外傳,造成多大的影響。

我後來驚奇的發現,甲地同修們都沒有看出《法律意見書》中的問題,我又怨恨起甲地同修們,怨恨他們看東西走馬觀花,不負責任,或是被「名」迷住了,因為Y律師是有名的維權律師,以為寫出來的東西肯定沒問題。

甲地同修讓A同修向Y律師提出這個問題,問問這個問題,可A同修說她不做這個事,我就更恨A同修了,為甚麼不問?怕麻煩,不問?這是對案件、對法不負責任;因為他出名,不用問?這是盲目崇拜;懾於他的名不敢問?這是迴避問題;認同他的觀點不用問?這是認識上有問題,是法理不清。我想不通A同修為甚麼不問,還覺的她有點糊塗。

二、怨恨心不去帶來的後果

其實到這時我已積累了很多怨恨了,特別是對A同修不問Y律師這個問題我很糾結。但我意識不到,沒有覺的不正常,因為我沒有向內找,看不到自己的執著。

最近我地大批同修遭到綁架,需要請律師。甲地A同修跑到我地來推薦Y律師。我一聽說,對A同修的氣恨就來了,心想:「你做事這樣不負責任,還到處推薦。」但我知道自己是修煉人,所以我壓制著我的氣恨。

在會面時,我當面提出問題,並讓A同修問一下Y律師。可A同修說她不問,我心裏就起火了,但我壓制著自己,繼續說:「你不問,那你幫我們問一下好吧?」A同修說她也不問。我一下子火就憋不住了,說了一些不該說的話,就是要故意刺激和傷害A同修,好像越傷害到她,我心裏就越舒服,以發洩她不給我們問話和她做事不負責任、不可理喻,同時有一點想讓她認識到她到處推薦Y律師的盲目。我們這次見面不歡而散。

我突然想到了公義論壇,向公義論壇請教,才知道明慧網早在二零二四年十月三日就發表了《建議立即停止傳閱、散發常人律師書寫的法律意見書》。這說明甲地和我地同修們都沒看到這篇文章。這篇文章證實了我的看法是對的,我就更恨甲地A同修了。

A同修傳出的這份Y律師的《法律意見書》落款日期是二零二五年九月,說明Y律師在不同的案件中一直在沿用這份《法律意見書》。因為很多同修沒有看見明慧網在二零二四年十月三日就發表的《建議立即停止傳閱、散發常人律師書寫的法律意見書》,我估計Y律師還會在以後的案件中沿用這個《法律意見書》

三、學法消除了我心中的怨恨

通過學法我豁然開朗,心胸一下子變寬了,我不再鑽在一個牛角尖裏,老是怨恨A同修。其實A是想幫助我們,如果我當時心裏沒有怨恨,顧全大局,心平氣和的提出問題,大家共同想辦法解決問題,結果會不一樣。

其實我並不是否定Y律師,聽說Y律師確實為法輪功學員做過無罪辯護,並因此遭到中共邪黨的迫害,他的律師執照被邪黨吊銷。他值得我們大法弟子尊敬與信賴。他為法輪功學員付出這麼多,卻沒有了律師執照。他給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也是幫助法輪功學員,這是多好的事。

我只是想知道《法律意見書》中與客觀事實不符的地方,如果Y律師真是這樣認識的,那說明他還不明白真相。我們作為大法弟子要救度眾生,我們請的律師也應該救。我們應該把《九評共產黨》給他看,給他講法輪功的真相,他只有明白了真相,才是真正意義上的維權律師,才能站在公正的立場上,才有勇氣說真話。我們不能對律師苛求,他們能站出來為我們做無罪辯護,已經很不錯,他們也要頂著很大的壓力,我們應該感謝他們。

如果我當時能及時發現自己的狀態不對,及時提高心性,去掉怨恨心,心平氣和的說出自己的想法,我想A同修是能理解的,她就會講出她不問律師的原因。然後我們共同在法理上交流,通過客觀的分析、辨別,A同修會提高對Y律師和Y的《法律意見書》的正確認識。

之後,我們再與Y律師交流,善意的指出他的不足,讓他更清楚的認清中共的邪惡本質,更深入的了解法輪功真相,幫助他在思想上解除對中共的顧慮,解決他實際面臨的困難,結合公義論壇上的建議,讓Y律師在我們的冤案中走出一條真正意義上的維權律師的路,這樣才能更多的救度公檢法司的眾生,營救更多的同修,Y律師也在為自己的未來奠定最好的基礎,這對Y律師來說多好啊!

現在回想火憋不住時說的那些不該說的話,我很懊悔,肯定傷害了一些同修和Y律師。我想說對不起,現在也找不到同修了,每每想起這事,總有心痛的感覺。

我只有吸取教訓,去掉怨恨心,學會寬容別人,善意的去理解別人,今後不再犯同樣的錯誤,才能不辜負師父的教誨。

以上是個人的體會,如有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責任編輯:程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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