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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富裕縣五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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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六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近日獲悉,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富裕縣五位女性法輪功學員被富裕縣法院非法判刑:

湯興英(湯英):兩年兩個月,勒索罰金五千元;
景桂香:一年零十一個月,勒索罰金四千元;
郭雲香:一年零九個月,勒索罰金四千元;
蔣俊華:一年零七個月,勒索罰金四千元;
劉桂蘋:一年,勒索罰金兩千元。

目前,五位法輪功學員均已被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繼續迫害。

大規模綁架:21人被抓,五人被重判。

這五位學員均是在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日被警察綁架的。當天,富裕縣警察共綁架了 21 名法輪功學員。

據悉,此次大規模抓捕是富裕縣政法委、國保大隊長期策劃的行動。警察事先通過:手機監聽、跟蹤偷拍、調取監控攝像頭、排查日常行蹤等手段進行監控,並提前抽調警力,於七月二十日凌晨統一行動,按名單蹲坑守候、闖入民宅實施綁架和抄家。

更惡劣的是,警察不僅抓走法輪功學員,連在場的家屬、親友也一律綁架。據公安內部人員透露,當天共抓走21人,其中范靜濤、王豔玲等學員被非法拘留。

近日確認,湯興英、景桂香、郭雲香、蔣俊華、劉桂蘋五位法輪功學員已被非法判刑並送往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責任編輯: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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