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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劉曉雅再遭綁架:警察設計拍照、檢察院提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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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六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瀋陽市62歲的法輪功學員劉曉雅女士,於二零二六年六月四日被警察強行綁架。六月十二日,她在瀋陽市第一看守所遭大東區檢察院檢察官非法提訊,才得知自己已被警察構陷、案件被送至檢察院。

六月四日:設計陷害、強行拍照、非法搜身

六月四日下午兩點左右,劉曉雅在鐵西區保工街建大二小區一家養老院門前,被一名老太太無故糾纏。片刻後,一輛警車駛來,多名警察突然出現,將她強行拉到附近一處貼有真相卡片的地方,強迫她在所謂「現場」前拍照。

參與人員包括瀋陽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政保大隊警察李俊峰、羅浩,以及中朝派出所警察王成、徐博等人。他們均未穿警服、未出示任何證件,也未說明案由,更沒有傳喚手續。

警察當場對劉曉雅非法搜身、扣押私人物品,並強行將她帶到公交站、樓棟等不同地點拍照、錄像,企圖將這些地點的真相粘貼作為陷害她的所謂「證據」。劉曉雅全程拒絕配合指認、拒絕拍照,警察便強行架著她錄像。

非法抄家:人不在家也強行翻查

當天下午五點多,警察闖入劉曉雅家中抄家。在她不在場的情況下,警察肆意翻查,將法輪功師父的法像、大法書籍、文件等私人財物全部非法扣押。

通宵審訊、強制體檢、關押看守所

當晚,警察將劉曉雅帶到鐵西分局辦案中心,進行通宵非法審訊和體檢。折磨持續整整一夜,直到六月五日凌晨四點,他們將她關押進瀋陽市第一看守所。

幾天後,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政保大隊將陷害材料移送至瀋陽市大東區檢察院,要求批捕。

六月十二日:檢察院非法提訊

六月十二日上午,大東區檢察院檢察官葛明宜、王婷婷到看守所提訊劉曉雅。劉曉雅當場指出提訊違法,並明確要求排除警察捏造、陷害她的全部非法證據。

曾遭枉判三年、在監獄遭酷刑折磨

據明慧網報導,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七日,劉曉雅曾被瀋陽市和平區西塔派出所警察綁架,隨後被構陷至和平區法院。二零一五年十月,她被非法判刑三年,並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五日關入遼寧省女子監獄。

在監獄期間,她遭受多種非人折磨與酷刑虐待,身心受到嚴重摧殘。二零一七年七月,她結束冤獄回到家中。


瀋陽市大東區檢察院:
地址:瀋陽市大東區合作街89號,郵編110044
電話:024-88363499、024-88900935、024-88150063、024-88363430
傳真:024-88900932
值班室:024-88900641
案管中心:024-88363382
公訴科:024-62199010、024-62199015、024-62199017
檢察長:韓壯024-62199001
副檢察長:曹陽、方威
政治部主任:高立穎
第二檢察部:024-88363315
承辦檢察官:葛明宜(女)024-88363356、17741331319

瀋陽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地址:瀋陽經濟技術開發區松花湖街2號,郵編110027
諮詢:024- 85815810
投訴:024-85815927
監督:024-85815837
政保支隊辦案警察:李俊峰、羅浩

瀋陽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中朝派出所:
地址:瀋陽經濟技術開發區沈遼西路142號,郵編110027
電話:024-89352110
所長:蘭學森(警號113758)
辦案警察、副所長:王成(警號111405)
辦案警察、副所長:胡志錦(警號114934)
辦案警察:徐博(警號113563)

瀋陽市第一看守所:
地址:瀋陽市於洪區造化鎮高力村,郵編110148
總機:024-89241894、024-89241895
接待大廳:024-89241894分機8080
辦事大廳:024-89241895-8088
辦公室:024-89342960
駐所檢察官電話:024-22768351

瀋陽市政法委:
書記:郭忠孝(兼任鐵西區委書記,分管瀋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整體政法)

(責任編輯: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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