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營救同修過程中的心得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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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我是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大法的,修煉大法是我莫大的榮幸。下面我將自己參與營救同修的心得體會寫出來,與同修們交流。

一、聘請律師

前年,我們當地有多名大法弟子被警察跨地區非法抓捕,有三位同修被從家中帶走。其中一位老年同修被抓走時叮囑女兒:「要聘請律師。」我們地處縣城,當地從未有過聘請律師的先例,對有關信息知之甚少。

為了聘請到正義律師,當地同修多方打聽,得知A同修可能知道有關信息,於是我開車和另外兩名同修一起去找A同修。當車還未開到A同修所在地的路口時本應直行,我卻下意識的開到了左車道,只好左轉後再返回。

就在我左轉彎時,車上一位同修驚喜的喊:「這不就是他嗎?」另一位同修在我停車後,迅速下車朝著路口連續喊A同修的名字,A同修回頭看到了我們。原來A同修出去辦事,在此路口等綠燈,就是這麼神奇。

後來A同修帶我們去見了一名流離失所的B同修,了解到聘請正義律師的有關情況。接著A同修帶著B同修驅車一百多公里,到另一個縣城找有律師聯繫方式的同修,在下午六點前,把電話號碼送到被迫害的同修家屬的手中。

後來被迫害的同修的子女達成共識,分別為自己的父母聘請了做無罪辯護的律師,成為我們當地利用法律反迫害、救度公檢法人員的先例。現回頭一看,叮囑家人聘請律師的同修已年過七十,只有小學文化,法律知識薄弱。老年同修的叮囑可能就是師父的點化,過程中出現的諸多恰巧與神奇,使我們真切體悟到了師父就在弟子身邊,也見證了大法弟子整體配合的重要。

二、與家屬的配合

在辯護律師的安排下,被關押迫害的同修的子女以家屬辯護人的身份齊心協力展開了對自己家人的營救。他們都三十多歲,雖然有的之前並不相識,脾氣、性格各異,從事不同的工作,但他們都是真誠、善良的孩子,他們彼此相互信任,形成了一個整體。

我主要對接了一個具有協調能力的孩子。通過多陪伴、用心傾聽、真誠溝通與交流。及時了解傳遞相關信息,及時做好同修子女們的心理疏解。針對他們的需求,及時在公義論壇下載相關資料,或請教論壇專家同修,為他們提供有力的保障。再有就是不斷的為同修的子女們鼓勁加油,消除他們不必要的顧慮。

過程中,我發現自己和大多數同修對律師有依賴心,未能起到大法弟子所應起到的主導作用。隨著營救同修的不斷推進,我通過學法明白了要通過營救同修向公檢法人員講清真相,不讓這些公檢法人員對大法弟子犯罪,我對這些公檢法人員產生了慈悲心。

我真正為這些人的未來著想,用心寫好能解開他們的心結、言真意切的真相信。用郵寄真相信和賀年卡的方式,向辦案檢察官、法官講真相。後來我認識到光自己寫真相信是遠遠不夠的,同修們參與的越多越好,就是心懷為這些公檢法人員著想,從不同角度勸善,兌現大法弟子救度眾生的使命。

越來越多的同修認識到後參與進來,多名同修分別給主審法官寫了真相信,連同我們當地的一份真相小冊子通過同修的孩子送到了主審法官的手中。

三、與法官的對話

因為法院嚴重違法、野蠻開庭,家屬與律師共同抵制、抗議,法院被迫休庭。家屬在律師的協助下,對此嚴重違法侵權行為進行了多處投訴。之前也對公安、檢察院辦案人員進行了實名控告,有力的震懾了審理此案的法官。

休庭不到三個月,法院分別通知同修家屬,在不同時間到當地法院接受問詢。我陪同一位同修的孩子一同前往,我和主審法官在法庭這個到處有攝像頭的場地,進行了以下對話:

我說:「法官,聽你說話比較坦誠。」停頓了一下,我接著說:「孩子們都說你比較善良。我特意來和你見見面。」法官說:「我做甚麼了?說我善良?」我說:「那天因為下雨道路積水太深,孩子們的車輛無法通過。你了解情況後當即決定改日,還叮囑孩子們路上開慢點,注意安全。你善意的一句叮囑,讓孩子們溫暖好一陣子。」法官聽後,態度溫和了許多。

法官說:「在這些人家中搜出的資料,我都看了,都是反黨的。」我笑著說:「現在可沒有『反黨罪』呀,再說憲法不是賦予公民有批評建議、檢舉控告的權利嗎,共產黨不也說要接受群眾的批評鑑督嗎?」法官沉默。

我接著說:「咱們執行的是國家法律,可別被宣傳給誤導了。」法官問我:「你是甚麼單位的?」我說:「我也是公職人員。至於具體單位,我就不說了吧。」我接著說:「公安部下發的公通字[2000]39號文件,明確了14種邪教沒有法輪功;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署長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簽發作廢了對法輪功書籍資料的禁令。」

法官問:「那為甚麼公安還要抓捕法輪功呢?」我說:「你也知道,這些法輪功修煉者修心向善,都是好人。他們連不好的念頭都沒有,任何不良嗜好都沒有,而且都身體健康,說他們信的是邪教,沒道理呀!」法官說:「他們與國外敵對勢力一起反華。」我說:「黨的媒體、黨的喉舌就是這麼宣傳的,宣傳給你們聽的,好讓你能忍心判他們。」法官沉默。

我說:「你是一個善良的法官,用你的雙手把這些善良的人們送進監獄,我思想上想不通。」法官說:「我也不願辦這些案子,沒有辦法。」我說:「當法輪功真相大白於天下時,你怎麼辦呢?你的孩子及家人怎麼辦?」法官沉默。

我說:「你要審判此案,那就是對這些好人當庭宣布無罪釋放。據我所知,真有一個法官對此類案件當庭宣布無罪釋放,全場人起立報以掌聲:這是真正的人民法官。」法官說:「那一定是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我說:「其實紐倫堡審判已經給出人們答案,那些執行非法命令的人都受到了相應的制裁。」法官說:「你說的是不是法輪功宣傳資料上的東西?」我說:「紐倫堡法庭上網可查,對我們這些基層執法者非常有啟示。」

最後我說:「你們當地公安非法抓捕,處處違法,檢察院視而不見,不盡責任,然後就端給了你們。這樣,我們上檢察院申請依法撤訴,請你成全。」法官沉默。當我完全為這位主審法官著想的時候,她明白的一面感受到了。

四、參加庭審旁聽

法院非法開庭,限制旁聽人數,並說要確認旁聽人員身份,修煉法輪功人員要被排除。我沒有被他們的無理要求干擾,決定報名參加旁聽。旁聽當天我順利參與了旁聽,增加了被迫害的同修、家屬辯護人的正念。在同修大力發正念配合下,非法庭審現場非常震撼。此冤案公安、檢察人員嚴重違法、知法犯法令人震驚;大法弟子面對暴力危險依然堅定信仰做好人令人震撼,多位律師一致為當事人做了無罪辯護,一致要求當庭無罪釋放令人震撼,家屬們依法堂堂正正為自己的家人做無罪辯護的效果令人震撼。

我悟到,參與營救同修的過程,也是修自己無私、為他的過程,也是考驗自己信師信法的過程,也是暴露和不斷修去自己執著的過程。

以上心得體會,如有不在法上的地方,請同修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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