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琴華家住山東省萊州市北流村。二零二三年五月八日,她在參加集體學法時遭萊州市警察綁架,同被綁架的還有林洪傑、謝慶財、方瑞芹等六名法輪功學員。
二零二三年九月一日,萊州市檢察院電話通知滕琴華,要求她於九月四日前往檢察院做筆錄。同年十一月中旬傳出消息,滕琴華等七名法輪功學員已被萊州市檢察院以多項罪名非法起訴至萊州市法院。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及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五日,萊州市法院對七名法輪功學員進行了兩次非法庭審。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日,法院通過律師以書面形式向滕琴華、林洪傑、謝慶財、方瑞芹、高日軍、馮國萍、潘召華下達判決書。滕琴華被非法判刑三年,其餘學員則被判處一年半至八年不等的刑期。
判決下達後,林洪傑、謝慶財被關押在萊州市看守所,方瑞芹(女)被關押在煙台市看守所。二零二四年九月,這三位年逾古稀的法輪功學員被劫持至濟南監獄。
滕琴華雖被判三年,但處於監外執行狀態,期間被要求定期到萊州市公安局報到。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四日,已年滿70歲的滕琴華在其女兒(非法輪功學員)的陪同下前往公安局例行報到。她善意遞給辦事員一個真相U盤,卻因此遭到搜身、當場非法拘留,隨後被關押至煙台看守所。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日,她被劫持至濟南監獄。
法輪功是上乘佛家修煉大法,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根本指導,使修煉者在短時間內身心淨化、道德提升。修煉法輪大法有益家庭與社會,更是中國憲法賦予公民的信仰自由,完全合法。
中共對堅持向善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已持續二十七年,其間顛倒是非、歪曲法律、迫害善良,給無數學員及其家庭帶來深重傷害。法輪功學員堅持信仰、講述真相,不僅是受害者為自身討回公道,更是在維護社會正義與良知。
在未來法制回歸、公義彰顯之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將面臨正義法庭的審判與終身追責。
(責任編輯:蔣明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