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桂霞不明原因,準備讓兒子給凌海法院打電話詢問,為甚麼私自扣除自己的個人存款?兒子告訴她:五月十七日左右,凌海法院通過手機發來兩份文件──「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
王桂霞是錦州市法輪功學員。修煉法輪功前,她身患神經官能症、甲狀腺機能亢進、風濕性關節炎、婦科病、過敏性鼻炎、胃炎等多種疾病。一九九四年四月,王桂霞有幸參加了李洪志師父在錦州八一劇場舉辦的傳法教功學習班,通過修煉法輪功,在短短的幾個月的時間裏,她全身的疾病都不翼而飛,從此無病一身輕。王桂霞從內心無比感恩法輪大法。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下午,王桂霞在錦州北湖公園傳播避疫良方,遭不明真相的人構陷,被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石橋子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後被所謂「取保候審」放回家。二零二三年七月上旬,兩位身著便裝、據稱是凌海市檢察院的人,到王桂霞家說「案子」已經到了檢察院,讓家屬簽字。
二零二四年二月一日,王桂霞被秘密綁架,家屬得到通知時她已被送到錦州市女子看守所非法關押;二月十九日被構陷到凌海市檢察院,二月二十日被非法起訴到凌海市法院;三月四日下午在錦州市女子看守所被非法開庭。凌海市法院於三月二十五日下達判決書(2024)遼0781刑初28號,枉判王桂霞一年三個月,罰金二千元,審判長黃豔春、陪審員馬長才、張旭,法官助理鐵言,書記員李朋儒。凌海檢察院以凌檢刑訴【2024】27號起訴書,檢察官李峰、李東宇。
王桂霞於二零二四年四月二日上訴到錦州中級法院,二審後,錦州市中級法院人員要求王桂霞的親屬交納罰金。她親屬說:「都判刑了還交啥罰金?」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七日,王桂霞老人被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第一監獄,受盡了屈辱和虐待,她出獄時身體消瘦、渾身虛弱無力,雙腿嚴重浮腫,回到家近半年才消退。
二零二五年四月底,王桂霞才回到家中。一年過去了,凌海法院查到她銀行裏有存款,竟直接把她的一點點生活費從銀行劫走,更顯中共邪黨統治的殘暴、流氓。
自一九四九年,中共篡政以來,通過幾十年不斷、大大小小的政治鬥爭實踐,已經把全中國打造成一所全世界最大、最恐怖的人間地獄,每一個中國人甚至世代,都在蒙受著中共魔鬼的肆意凌辱、欺騙、奴役壓榨和殺戮。所有中華兒女都應該共同抵制中共這個崇洋媚外的惡鬼紅魔,重整中華大好河山,尋回我們民族的道德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