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按法的標準做 環境就會發生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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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七月一日】一九九七年我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今年六十五歲。因為修煉大法,我跟同齡人比,相貌年輕很多,頭幾年到工廠打工,每個老闆看見我幾乎都說:「真年輕,像四十多歲的人。」不論在哪個廠幹多久,我都按真、善、忍要求自己,讓身邊的人知道法輪大法的美好,更容易接受我講真相

二零二三年八月,我和妻子被當地國保大隊、派出所警察綁架,被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一個月,後來以「取保候審」的方式回家。妻子由於不配合邪惡,被迫害的腰椎骨裂。回家後學法煉功半年多,身體基本恢復正常。

二零二四年三月,派出所警察和街道人員又一次來我家騷擾,逼寫「悔過書」、「保證書」,威脅如果不寫,就再一次送看守所關押。為了躲避邪惡的迫害,我和妻子離開了家。在同修們的幫助下,我們來到了一個能晚上學法、白天出去講真相的環境。

當時我們怕心很重,怕邪惡找到我們,怕見到熟人,走到哪裏都遮遮掩掩,不敢面對世人,找工作不能拿身份證,電話號碼不能給別人,心裏很苦。為了我們找工作,同修也操了不少心。

後來我找了一份給廠裏工人做飯的活,中午做一頓飯。我經常掃衛生,把樓上樓下、大廳收拾的乾乾淨淨。廠老闆是個女人,在城裏長大,被中共謊言欺騙,不願聽大法真相,也不讓我給工人講真相。但她經過一段時間的觀察,看到了煉功人和常人不一樣,做事認真,不貪不拿,後來她放心的把庫房鑰匙交給我保管。

有一次包包子,我把味素當成鹽用了,包子蒸熟後沒法吃。我告訴老闆等一會兒,我騎電動車去飯店買了一百七十五個包子給工人吃,工人很感動,說:「法輪功的人真好,真講義氣。」不接受真相的人也說:「你煉法輪功沒白煉。」我告訴他們:「我們師父告訴我們到哪裏都要做好人,做一個更好更好的人。」後來老闆娘給我一百塊錢,我也沒要。

還有一次,是剛過了年的正月裏,我幹了二十多天的活,開工資的時候是按整月開的。開完工資,我拿出二百元錢給老闆說:「給廠裏買調料用吧。」

去年,比我大十歲的工人喊我「老頭」,我聽了心裏不舒服。但我知道這是師父讓我去掉人心,我找出自己有願意聽好話的心、不讓人說的心、證實自我的心、不平衡的心、妒嫉心、怨恨心等,去掉它們,在法中歸正自己。

不論哪個環境,我都以法為師,真正按照修煉人的標準去做,周圍的環境也會發生變化。

(責任編輯:任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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