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獲悉,南昌市西湖區法院已對她枉判三年兩個月,並勒索罰款七千元。
一、事件起因:贈送真相書籤遭惡意舉報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七日下午,熊翠環在回家途中看到麻丘鎮高中部學生放學,便向學生贈送真相資書籤,希望他們了解事實真相。然而,其中一名學生不明真相,將書籤交給班主任,隨後熊翠環遭惡意舉報。
二、抄家與取保候審期間的監控騷擾
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上午,麻丘鎮國保與派出所警察一夥人闖入熊翠環家中抄家,抄走真相資料、牆壁掛曆等物品,並將她強行帶到派出所,下午轉送看守所。
由於她當時身體不適,被「取保候審」。警察要求她在一年內配合監視、照相、傳喚等多項限制性措施,持續騷擾。
三、剝奪申辯權,枉判三年兩個月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五日,國保大隊警察將構陷熊翠環的所謂「材料」送至南昌市西湖區檢察院,推動進一步迫害程序。
二零二六年六月五日上午十點,南昌市西湖區法院對熊翠環非法開庭。審判長傅小華以她「說話重複」為由,拒絕給予充份申辯時間,匆忙收庭,明顯帶有預設立場。
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法院通知熊翠環,她被判刑三年兩個月,並被勒索罰款七千元。
相關信息:
南昌市西湖區法院電話18070080321
審判長:傅小華
審判員:劉玉芳
審判員:章王娟
書記員:劉傑夫
(責任編輯:蔣明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