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經過:從綁架到即將非法開庭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李春元被長壽區桃花派出所警察從醫院病房綁架;同年八月二十一日被非法逮捕;十一月中旬被兩江新區檢察院起訴至兩江新區法院。
由於案件存在多處造假,兩江新區法院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上午十點在原江北區法院大樓舉行第一次庭前會議。律師當庭指出長壽區政保支隊警察偽造證據。庭前會議結束後,法院將案件退回檢察院補充偵查。此後又召開第二次庭前會議,並委託涪陵區公安局重新鑑定。
儘管造假問題突出,相關部門仍推進迫害程序,並安排七月三日的非法庭審。
二、李春元:醫德高尚、深受百姓信賴的好醫生
李春元醫術精湛,更以醫德聞名。他總是為病人著想:在其他醫院需花費數千元才能治好的病,在他這裏常常幾元、十幾元就能治好;對沒錢看病的人,他先治病,欠費不催,甚至默默將欠條和賬本燒掉。
找他看病的人絡繹不絕,清晨就有人排隊,晚上很晚才能休息。他家多次被評為「雙文明戶」。
三、修煉前體弱多病,修煉後身心巨變
李春元從小體弱,四歲多才會走路說話,長期便血、腹脹、頭昏頭痛,苦不堪言。他練過多種氣功均無效果。自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功後,身體明顯改善。如今雖近80歲,卻氣色紅潤、皮膚細膩,看起來像60來歲的人。
四、二十餘年遭受多次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開始全面迫害法輪功後,李春元多次遭受非法關押、酷刑折磨,曾被非法勞教,差點死在勞教所。之後又兩次被關進學習班強制洗腦,折磨得奄奄一息才被放回家。回家後,政府人員甚至住進他家實施二十四小時貼身監控。他於二零零零年被衛生局吊銷行醫執照。
五、二零二五年綁架經過:從醫院探望病人到被陷害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上午,李春元在路上遇到楊定產,得知他要去附近中醫院探望腦梗病人陳麗華。李春元認識陳麗華,便一同前往。兩人剛到病房不久即遭舉報,桃花派出所警察趕到病房將兩人綁架。
楊定產質問:「我連話都沒說一句,為甚麼抓我?」警察回答:「只要在現場的都有嫌疑,都要到派出所。」
陳麗華的丈夫趕到派出所要求放人:「他們只是來看望病人,又沒做壞事。」派出所不但不放人,還向長壽區公安局政保支隊報告。當天兩人被送往公安局非法審問,第二天下午被關進看守所。
被關押當晚,李春元堅持煉功。第二天,監舍警察便以「關停空調和風扇」作為威脅手段。
六、政保警察偽造口供陷害:誘騙病人家屬作假證
政保警察為陷害李春元,找同病房的另一病人及陳麗華的兒子陳棚飛做假口供,逼他們說李春元勸陳麗華「不吃藥、不醫治,只煉法輪功就會好」。事實上,李春元根本沒有說過。
當時陳棚飛失業,警察承諾「配合就給你找好工作」。陳棚飛昧著良心配合做完全部偽證後,被安排到長壽區八顆街道一家公司上班一天,第二天即以「健康不合格」為由被開除。他才意識到被警察利用、愚弄。
七、檢察官辱罵被告:公然違法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江北區(現兩江新區)檢察官張詩揚到長壽區看守所「訊問」法輪功學員。開始時他還按程序宣布訴訟權利,但當李春元澄清政保支隊的栽贓陷害時,張詩揚突然暴怒,對他破口大罵,持續辱罵不止。
李春元始終保持平靜,並質問:「你剛剛才說要保障我的訴訟權利,怎麼忽然就罵人?你們不是號稱人民檢察官嗎?」張詩揚怒吼:「你不是人民,你不配做人民。」
家屬投訴後,紀檢部門稱「監控錄像已被覆蓋」,無法追責。
八、善惡有報:長壽區迫害者的惡報實例
奉勸長壽區公檢法及政府人員,不要繼續迫害法輪功,更不要妄圖通過迫害撈取資本。善惡有報是天理。
僅舉兩例:
• 渡舟鎮原書記張炳成:迫害前支持法輪功,迫害後積極追隨江澤民迫害,不久患脈管炎,手腳截肢,死於手術台。
• 渡舟派出所所長車奎:二零零九年任水利局副局長時嘲諷法輪功學員「我怎麼沒遭報應?」十多天後即因涉黑被捕,判刑十年半。出獄不久便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