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患重病走投無路 修煉法輪功後重獲健康
宋福元家住昌圖縣金家鎮太河村,修煉前身患多種嚴重疾病:心臟病、腎病、胃腸疾病、癲癇、高血壓等,四處求醫無果,甚至連輸液都無法進行。疫情期間,醫生也不敢為他接種疫苗。他的弟弟因腎衰竭去世,使他長期精神抑鬱、痛苦不堪。
一次,他在路上撿到一本法輪功真相冊子,閱讀後得知法輪功的祛病健身效果顯著。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他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後,他多年頑疾在不知不覺中全部消失,徹底擺脫病痛折磨。村民和親友都親眼見證了他的巨大變化,稱他「判若兩人」。
因修煉法輪大法使他重獲新生,宋福元自然願意向他人講述事實真相,希望更多人能以應有的尊重和善意對待法輪大法,從而獲得福報與健康。
二、二零二五年被警察入室綁架 宋福元當場昏迷仍被拖往看守所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金家鎮派出所警察突然闖入宋福元家中,對他實施綁架並抄家。當時家中只有他一人,因驚嚇當場犯病、抽搐昏迷,被救護車送往金家醫院搶救。
宋福元剛清醒,警察便強行將他從醫院拖走,送往昌圖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在他病體虛弱的情況下,警察仍對他拳打腳踢,並污衊他「裝病」。
隨後,昌圖縣公安局國保將他構陷至檢察院,再轉至昌圖縣法院。
三、庭審漏洞百出:公訴人缺席、法官威脅、證據荒誕
二零二六年三月四日上午九點,昌圖縣法院對宋福元非法開庭,旁聽席上有十餘名親友。
公訴人黃冬雪未出庭,由崔浩岩、陳丹代理。辯護律師詢問缺席原因,代理公訴人支吾其詞,最後稱其「生病」。
庭審中,代理公訴人詢問宋福元是否承認此前在「認罪認罰三書」上的簽字。宋福元回答,他當時只是看警察辛苦才簽的。
主審法官王寧威脅:「不轉化就判三到五年。」
公訴人又問及家中搜出的「小冊子」等物品,宋福元表示那是自己閱讀的《明慧週刊》。律師與親友詢問他為何修煉、為何發放資料,他都作了簡要回答。
辯護律師進行了系統的無罪辯護,從一九九九年「四﹒二五」萬人上訪、「七﹒二零」中共迫害的起因,到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利的罪惡,都作了全面闡述;並提到徐才厚、郭伯雄、周永康、李東生等人落馬的背景,指出當前形勢下官員普遍不願再為迫害法輪功背黑鍋。律師最後表示,希望法官和公訴人也不要背這個鍋,應當無罪釋放宋福元。
然而,王寧法官與公訴人仍選擇繼續迫害,於三月三十一日對宋福元非法判刑一年半。
四、五月被劫入康家山監獄 遭強制勞動奴役
五月二十六日,宋福元被劫入東陵監獄與康家山監獄合併後的三監區二分區。 據悉,二零二五年五月左右,東陵監獄整體改建,所有人員全部搬遷至瀋陽康家山監獄。
宋福元入獄後即被強制勞動奴役。
(責任編輯: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