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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六年七月八日大陸綜合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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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七月八日】

  • 山東青島市法輪功學員李建春被陷害

  • 陝西省西安市法輪功學員馮延軍被非法批捕

  • 河北邯鄲永年區北尹固村劉衛民再遭騷擾

  • 遼寧丹東魏麗明被非法冤判一年十個月

  • 長春地區近期一直對法輪功學員綁架、騷擾

  • 山東省青島市萊西法輪功學員郭秀娟被非法關押十五天

  • 山東青島市法輪功學員李建春被陷害

    山東青島市即墨法輪功學員李建春6月30日被陷害到安徽省合肥蜀山檢察院。

    負責的檢察官 周平


    陝西省西安市法輪功學員馮延軍被非法批捕

    陝西省西安市法輪功學員馮延軍於2026年6月9日被警察綁架,12日被關進西安市看守所。

    6月29日,馮延軍家屬前往西安市新城區國保大隊要求放人,被告知馮延軍已被檢察院批捕。律師隨後找到實施綁架的長樂中路派出所警察,詢問為何不允許會見馮延軍。派出所警察聲稱「怕家屬串供」,因此拒絕安排會見。

    截至目前,家屬和律師仍無法獲知馮延軍在看守所內的具體關押情況。


    河北邯鄲永年區北尹固村劉衛民再遭騷擾

    二零二六年七月五日傍晚五點左右,河北省邯鄲市永年區北尹固村支書致電法輪功學員劉衛民家孩子的父親,稱「鄉里要來找她照個像」。他回應說兒媳臨近分娩,希望他們不要來。村支書堅持稱「只是照個相,在門口照一下也行」。

    當時家中停電,隨後一名二十多歲的小伙子與村裏的大學生村幹部曉航來到劉衛民家門口,直接對著孩子父親拍照,拍完即離開。


    遼寧丹東魏麗明被非法冤判一年十個月


    2026年5月28日,遼寧省丹東法輪功學員魏麗明被振安區法院非法開庭。

    2026年6月28日,收到振安區法院枉法判決:刑期一年十個月,罰金三千元。目前已上訴。

    公訴人(振安區檢察院):王聰0415-6276685 楊明偉
    法官(振安區法院):田曉菲18641519287、0415-2277335宋少華、宋丹
    書記員:孫春哲


    長春地區近期一直對法輪功學員綁架、騷擾

    二零二六年以來,長春地區持續對法輪功學員實施挨家上門騷擾、強制照相、抽血、電話騷擾家屬等。凡是不配合的,相關人員便冒充物業、房產登記等名義,偽裝身份進門,偷偷給法輪功學員拍照。警察公開表示:「沒辦法,能照上就行啊,上邊要求。」

    半個月前,榮光派出所對轄區法輪功學員逐戶上門騷擾、強制照相。若不開門,社區與派出所人員便聯合敲門施壓,並給家屬打電話騷擾,連八十多歲的老人也不放過。剛從監獄回家的學員同樣被上門騷擾。

    半個多月前,八里堡派出所跨轄區騷擾法輪功學員。兩名警察到福安街一名老年男法輪功學員家中,強行拍照、抽血。該學員因身體狀況長期不出門。家屬質問原因,警察稱是「上級要求,凡是掛名單的都要挨個照相、抽血登記」。

    吉林省長春市政法委書記周賀於二零二二年任職;長春市公安局長林海峰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任職(電話18043002999)。自二人上任以來,長春地區的迫害持續加重:二零二三年底、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五年出現大批綁架;二零二六年又以各種藉口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照相、抽血、挨家登記。


    山東省青島市萊西法輪功學員郭秀娟被非法關押十五天

    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二日,萊西市法輪功學員郭秀娟在某小區發放資料時,將資料放在一輛汽車上,被車主的行車記錄設備拍到。車主隨後將自己車上及周圍車輛上的十幾份小冊子全部收走,並送到派出所。此後,警察連續幾天在郭秀娟所住小區蹲守、觀察她的行蹤。六月十六日上午,警察將郭秀娟抓捕。

    由於當天她是與母親一起外出發資料,警察隨後又到她母親家詢問情況。她母親表示:「我甚麼也不知道。因為我女婿去世了,我孩子自己出去我不放心,我只是陪著她。」

    警察在她母親家未搜到任何東西,卻在郭秀娟家中搶走打印機、電腦、手機、錄音機以及所有的大法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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