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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玲被「取保候審」十年 山東司法迫害仍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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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七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二零二六年七月六日,山東省臨清市法輪功學員崔玉玲在臨清市法院遭非法庭審。導致此次庭審的根源,是十年前她被所謂「取保候審」放回家後,中共人員在長達十年的時間裏持續捏造所謂證據,企圖再次陷害她。在庭審中,她的律師明確指出:「從來沒有聽說過,『取保候審』十多年後,還找當事人的。」並當庭指出這是公訴人的瀆職行為。庭審未當庭宣判,迫害仍在繼續。

崔玉玲,一九六七年七月出生,今年59歲,是臨清市國棉廠退休職工。修煉法輪大法前,她患有慢性鼻炎、慢性胃炎、頸椎病等多種疾病,長期胸悶氣短、久治不癒,甚至因病休班近兩年。一九九八年五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她多年頑疾逐漸痊癒,身心獲得淨化與提升,並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

十年前遭「取保候審」 卻被持續陷害十年

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下午,青年派出所所長李建軍等人翻牆入室,將崔玉玲綁架。她先被關押在臨清市拘留所,五天後被轉押至聊城看守所。五個月後,即二零一六年三月,崔玉玲被所謂「取保候審」回家。但中共對她的司法迫害並未停止。

此後十年間,臨清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青年派出所、甚至刑警隊警察持續騷擾她。二零二三年下半年,警察找不到崔玉玲,便頻繁騷擾她的女兒,聲稱崔玉玲二零一六年的「取保候審」至今「未結束」。

從二零二五年四月起,警察又多次找崔玉玲的女兒打聽她的情況,甚至找到她上小學四年級的外孫女,將孩子叫到校長辦公室恐嚇,詢問誰接送她上學,企圖找到崔玉玲。此次騷擾由臨清市公安局副局長郭震授意,國保大隊長王峰指派,國保警察劉海洋等人參與。

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九日晚,崔玉玲再次被臨清市國保大隊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聊城看守所。

一個月後,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二日,她被非法批捕,所謂「卷宗」被送至臨清市檢察院。國保大隊等警察將編造的所謂「卷宗」遞交檢察機關。

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崔玉玲家屬與維權律師多次前往臨清市公安局要求放人,但均遭拒絕。

二零二六年五月十三日,臨清市檢察院主任孔靜將陷害崔玉玲的「卷宗」移送至臨清市法院,使迫害進一步升級。

庭審現場:律師與家屬堅持無罪辯護

二零二六年七月六日上午九點,臨清市法院對崔玉玲非法開庭。庭審持續至中午十二點半左右結束。家屬依法聘請維權律師,崔玉玲的女兒作為家屬辯護人,也為她進行了無罪辯護。

開庭時,崔玉玲被銬著手銬、腳鐐押上法庭。由於被關押已半年,她神情恍惚、身形消瘦。庭審前幾天律師接見她時,崔玉玲告訴律師,她在聊城看守所被禁止與他人說話,有兩個包夾時刻監控;若她與別人說話,警察岳顏(音)就強迫她與包夾一起罰站,還要向警察道歉。她晚上經常休息不好,出現胸悶氣短,有時大便失禁等症狀。家屬得知後要求看守所安排檢查,但所長聲稱她「沒有事」,拒絕送醫。家屬在法庭上看到她的狀態,更加擔憂。

庭審中,公訴人孔靜念起訴書時聲音極小,在場人員幾乎聽不清。公訴人詢問所謂「物證」是否屬於崔玉玲時,崔玉玲要求其拿出來核對,但公訴人並未出示任何證據,只是繼續照本宣科。公訴人聲稱因為二零一五年的「取保候審」,所以「又找崔玉玲」。律師當庭指出:「太荒唐了,我當了這麼多年的律師,從來沒有聽說過『取保候審』十多年後還找當事人的。」並指控公訴人瀆職。

崔玉玲在庭上陳述:自己的行為沒有破壞法律實施,跟本案無關,自己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

崔玉玲的女兒作為家屬辯護人,為母親做了無罪辯護。維權律師也提出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要求立即無罪釋放崔玉玲。

庭審最後,法官稱擇日宣判。

(責任編輯:蔣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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