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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中級法院枉判退休教師段曉榮七年冤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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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一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大慶市退休教師、法輪功學員段曉榮,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被讓胡路區法院枉判後提出上訴。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或二十六日,她的女兒前往大慶市中級法院遞交並領取材料,為母親準備二審上訴,卻突然被告知:大慶市中級法院在未舉行二審開庭的情況下,非法維持了一審對段曉榮的枉判──七年徒刑及六萬元罰金。目前,段曉榮被關押何處不明,家屬已無法找到她的下落。

段曉榮,一九六四年十一月出生,是大慶乘風第四小學退休教師,居住在大慶市讓胡路區東湖上城。修煉法輪功之前,她患有乳腺增生、神經性震顫、氣管炎、角膜炎、痔瘡、咽炎、關節炎等多種疾病。一九九八年十一月開始修煉法輪功後,這些疾病不治而癒,她的性情也變得更加善良、寬容。在工作中,領導安排甚麼她就認真完成;在教學中,她對學生真誠耐心。學生家長為表達感謝送禮物,她一律婉拒,令家長深受感動。

段曉榮深切體會到大法祛病健身的神奇,也感受到修煉使人自覺維護公共利益、在矛盾中善解他人、道德回升的力量。在當今社會風氣下滑、金錢至上的環境中,她認為法輪大法修煉群體是一方淨土,是一股清流,希望自己能在其中洗去心塵、變得更純淨。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日早晨六點半,大慶公安鐵人分局警察敲門將段曉榮綁架,並非法抄家。同時,三、四名警察闖入她女兒家中抄家、搶劫,並將其女兒劫持到鐵人分局。當日,警察共綁架了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當天,段曉榮和女兒被放回家。

儘管人已回家,大慶市公檢法仍持續對段曉榮進行司法構陷。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下午,段曉榮在去買菜前,先將86歲、坐輪椅的母親丁翠英推下樓曬太陽,並告訴母親自己買完菜就回來接她。然而,她剛離開母親不久便被便衣警察綁架。段曉榮告訴警察母親還在小區外無人照看,但警察置之不理,直接將她劫走,隨後才通知她的女兒、女婿去接丁老太太。丁老太太得知女兒被抓後一直病重,於二零二五年九月末悲憤離世。

段曉榮被關押在大慶第二看守所,隨後被構陷至讓胡路區檢察院和法院。

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五日上午九點,讓胡路區法院刑庭對段曉榮非法開庭。公訴人為讓胡路區檢察院朱璇,庭長為讓胡路區法院二級法官張欣樂。當日雖有小雪,但交通正常。法庭卻在未告知「被告有權拒絕並可擇日開庭」的情況下,以天氣為由宣布遠程開庭。整個庭審期間,段曉榮被關押在看守所,無法與家人及律師會面。她在庭上明確表示,信仰法輪功是受國家保護的,拒絕承認自己有罪。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五日,段曉榮的女兒接到法官張欣樂電話,要求段曉榮寫「三書」,並稱「審判結果將於近期完成」。段曉榮拒絕簽署所謂「三書」。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九日下午,讓胡路區法院通知段曉榮的女兒「判決書」已下達:段曉榮被非法判刑七年,並處罰金六萬元。

從判決書可見,段曉榮所謂「口供」部份被惡意篡改。早在二零二二年,她就曾寫信向多方投訴公安篡改口供、誘騙她在假口供上簽字。她還曾在一份所謂「取保候審」通知書上寫下口供被改、警察騙她簽字的事實,但該文件被公安搶走。二零二五年檢察院出示的卷宗中已找不到該文件,而錄口供的現場錄像也被靜音處理。

因此,讓胡路區法院對段曉榮的判決完全屬於非法枉判。段曉榮不服,依法上訴至大慶市中級法院。然而,就在她的女兒為二審準備材料之時,卻被中級法院工作人員告知:中級法院未開二審庭便已枉法裁定,維持一審七年刑期及六萬元罰金。目前,段曉榮的女兒及親屬已無法找到她,她的下落至今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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