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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陷七年冤獄 內蒙古赤峰市王鳳華又遭誣判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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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一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內蒙古報導)內蒙古赤峰市法輪功學員王鳳華女士因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二零二五年六月被警察綁架、關押,同年十二月十六日被元寶山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被勒索罰金八元。王鳳華本人已上訴。

王鳳華現年55歲,赤峰市元寶山區元寶山鎮八家村人。她因為堅持真善忍信仰,堅持給民眾講法輪功真相,曾於二零一二年被元寶山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在內蒙古女子監獄遭到非人折磨。出獄後,她仍頻遭當地中共人員騷擾、抄家、綁架、關洗腦班。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日晚,王鳳華因發放法輪大法真相資料,被元寶山區公安分局政保大隊警察和雲杉路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被非法關押在元寶山區看守所。八月八日她被元寶山區檢察院構陷到元寶山區法院。

九月八日她遭元寶山區法院非法庭審。王鳳華告訴法官,她修煉法輪功後學會了善,為別人著想,講真相是為了清除抹黑法輪功的謊言,她請法官宣判自己無罪。

然而中共的法官執行的是黨令。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法官對王鳳華非法判刑兩年,勒索罰金八元。王鳳華已經提起上訴。

(王鳳華女士遭中共迫害詳情請見明慧網報導《內蒙古赤峰市法輪功學員王鳳華請法官宣判無罪》《曾遭七年冤刑 赤峰市王鳳華女士再次面臨司法迫害》《為母親王鳳華申冤 內蒙古赤峰市王雪梅被綁架》《妻子蒙冤受審 丈夫旁聽被法官攆出庭外》等。

(責任編輯: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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